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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水客軍團:每部iPhone貨主至少獲利300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31 08:44


張燕

平常周六的一個午后,毗鄰澳門的珠海拱北口岸人流匆匆。50多歲的老陳身灰色夾克,弓腰,倚在口岸出入境大廳外的一處欄桿前,身旁放一輛手拖車。


低調的老陳很容易被人潮淹沒,但他卻處於“隨時待命”的狀態,擁有一個“職業”的身份——海關人員口中的專職“水客”。

老陳並不是一個人在“戰鬥”。在珠海拱北口岸,每天有約20萬人次過境,相當於一座中小規模城市的人口遷徙。混跡於這數十萬客流間,有一群像老陳一樣特殊的人——他們頻繁往來於粵澳之間,每次攜帶少量涉稅貨物或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境的物品過關,從中賺取“帶工費”。

少量、多次,這種帶貨方式被形象地稱為“螞蟻搬家”,實則是“水客”們利用法律空子的一種方式——以“合理自用”作掩蓋,每次攜帶一定限額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積少成多,以達到逃避海關監管和偷逃稅的目的。如若“東窗事發”,“水客”們所帶的貨物、物品量額一般達不到刑事立案的標準,多數會被退運、要求補交稅或被處以沒收、款等行政處。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經過調查發現,在個體“水客”背后,是一條涉及“購、運、儲、銷”的利益鏈,環環相扣,分工明晰;個體“水客”僅是利益鏈條上的一環,且几乎處於“食物鏈”的底端。

有需求就有市場,“水客”走私屢禁不的根源在於兩地商品價格、種類和質量的差異,有專家更將其稱為一種經濟學現象;而海關監管難、“水客”違法成本總體偏低更是助長了這一現象的長期存在。

老“水客”自述

老陳30年前加入澳門籍,從事“水客”行當十余年,是一個名副其實的老“水客”。每天,老陳在珠海、澳門兩地穿梭,少則三五趟,多則十幾趟,幫人把貨物帶進境或出境。“做這個主要是比較自由,也可以幫補些家用,供小兒子讀書。”老陳揉搓沾有些許泥垢的皴裂指頭說,“好多海關關員對我的臉已經很熟悉了。”

從剛開始經別人介紹入行,到現在發展了十幾個人入行,老陳自詡在這一行業已經擁有了一定的“聲望”和“信譽”。“做的都是熟客。”老陳說,“不熟的人你不敢叫他帶,帶丟東西不好辦,像我們丟東西是要原價賠償的。”

老陳的“聲望”還體現在其能夠利用廣闊的人際網絡,把業務“外包”給其他“水客”。當本報記者詢問老陳可以從澳門帶幾罐奶粉過關時,老陳則反問需要帶幾罐,並坦言像他這種每天多次往返的旅客,每人每次只能帶一罐奶粉過關,但是他可以發動身邊一批認識的“水客”一起行動,化整為零。[NT:PAGE=$]

帶貨收入幾何?老陳表示,這要因貨物的種類而異,“高風險、高關稅的品,比如電子品,利潤也更高,一些比較容易帶的‘雜貨’賺得就比較少,這些一般要有一定量才帶。”老陳列了個自己的報價表:帶一瓶洗髮水15元,一罐約1kg的奶粉20元,約2kg的奶粉40元,一部手機50元,一台平板電腦100元。“以前汽車輪胎最賺錢,但現在查得嚴,几乎沒人敢走這個了。”

年景好的時候老陳月入上萬,但隨“水客”群體的逐漸壯大,能分到的一杯羹也越來越少,“好多福建、湖北的人都過來和我們搶‘飯碗’”,現在他每個月一般能拿六七千塊錢。

“貓鼠博弈”

在拱北口岸,“貓鼠博弈”每天都在上演。“嚴的時候我們就休息,松的時候我們就出來。”來自澳門的王阿姨也是一名專職水客,降低貨物被查處風險,她有自己的“訣竅”。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按照海關規定,居民旅客攜帶手機等電子品入境是必須予以征稅的,但有經驗的王阿姨打了個“擦邊球”,“只帶手機卡出去,到那邊買了新手機之后插入手機卡,當成是自己在用的拿回來。記得要把手機盒丟掉。”

除了“水客”的見招拆招,“水客”團伙形成的嚴密、專業的走私鏈條,也加大了海關查緝的難度。

“我們只是小卒子,真正拿大頭的是‘老闆’。”湖北“水客”小李口中的“老闆”,是指下單的貨主。

小李稱,他除了幫零散個體帶貨,有時也會受雇於有組織的“水客”團伙。“通常是內地貨主下單,澳門這邊有人發貨,聯絡 ‘水客頭’,‘水客頭’再僱用‘水客’帶貨,在約定的時間地點集合,登記分配發貨,然后‘水客’分批過關,入境后把貨物交給指定的接貨人,貨主再來取貨。”小李梳理出了一條走私鏈條:“貨主下單攬貨商境外攬貨‘水客頭’組織通關‘水客’偷運入境境內貨主收貨”,而且“購、運、儲、銷”各環節都由互不認識、互不聯繫的專人實施。

“水客”是上述利益鏈條中分成較少的一環。小李說,以帶一部蘋果手機為例,“水客”每次能獲得30元~50元的利潤,而在刨除“帶工費”、倉儲等各項成本后,貨主每部獲利為300元~500元。

這場“貓鼠博弈”的游戲也開始影響下游水貨市場。廣州一名水貨手機商對本報記者稱,由於近來上游“水客”承壓,加上節前因素,貨源緊張,拿貨價相對提高,許多零售商不得不提高終端銷售價以保住利潤,比如三星GALAXY Note Ⅱ從元旦前的3500元左右漲至現在的4300元左右。[NT:PAGE=$]

從去年起,粵港澳三方加強了打擊水客走私合作力度,“水客”聞風收斂許多,目前活躍在粵港、粵澳口岸的水客數量已大幅下降。就記者日前在拱北口岸所見,大多數“水客”都十分謹慎,表示不願攜帶風險較高的電子品過關,只考慮帶一些“雜貨”。

“水客”難

“水客”走私,利字當頭,走私的品大都是粵澳兩地存在差價、有利可圖的品。海關廣東分署副主任、緝私局局長陳建文在今年1月的“廣東省打擊治理水客走私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這樣描述“水客”的走私動機,“哪個口岸差價大就走私哪個港口,首先是蘋果電子品,然后是食品、奶粉,還有其他內地緊缺的品。”

如果說價格差是“水客”走私的驅動器,那麼海關監管難、違法成本普遍偏低則助長了“水客”走私的僥倖心理。

在專業水客之外,一些往來兩地上班、辦事的普通職員也加入了“水客”軍團的行列,利用周六日休息時間“兼職”從事以獲取“帶工費”為目的的走私活動,成為“周六日水客”,加大了海關打擊“水客”走私的難度。

“很少會被海關查到,一年大概只有三四次。”老陳說,被海關查處后,通常會被退運或者征稅。“退運的話一周后又可以到退運物品窗口領回,重新走貨;如果要征稅,客人要自己補交稅款。”這樣看來,“螞蟻搬家”式的“水客”走私行為几乎零成本。

盡管違法成本總體偏低,不過自2011年5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加大了對“水客”的震懾作用。陳建文在上述新聞發布會上表態,海關對打擊“水客”走私始終保持高壓姿態,但主要是針對幕后的組織者、操控者,也就是團伙性的“水客”走私行為。

除了鑽法律空子,有時候一些便民政策的出台可能也會無形中降低“水客”的違法成本。拱北海關一位一關員對本報記者稱,海關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免收貨物行李物品保管費后,“水客”走私更加猖獗,帶的物品數量比以前翻倍了,因為這相當於為“水客”提供免費的貨物“中轉艙”,“不用到澳門去拉貨,一到日期就直接去倉庫提走,走的次數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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