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應試行電子垃圾回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4 09:02
晨報訊(記者 孫春祥)市政協委員勞慶芳提案建議,在行政事業單位率先執行電子垃圾統計回收和利用,以減少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勞慶芳表示,目前,一般行政事業單位的電腦、打印機等電子設備使用超過5年就會淘汰一批,而由於國有資處理手段繁瑣、許多廢舊電腦往往在倉庫一放就是數年,既浪費了資源又擠占了辦公場所,還有部分電子垃圾無序流入市場。
勞慶芳稱,如果被淘汰的辦公設備還沒到報廢階段,可由政府部門統一捐贈給希望工程或貧困地區的農村中小學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