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受文者:精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台灣板橋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0板金職一字第95號(98年司執土字第9995號)
2.事實發生日:102/01/1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接獲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受理100板金職一字第95號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因拍賣內容
變更,原定本年102年1月16日上午11時拍賣之程式停止。
4.處理過程:藉由公開的司法程式處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均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由委任律師依法處理相關後續訴訟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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