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新股發放暨上市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19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
股,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3年8月19日金管證發字
第1030031492號函核准發行在案及經濟部103年11月27日經授商字第
1030124107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貳、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發行之股份:普通股830,352,12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
幣8,303,521,250元。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4,600,000股,每股面額新
三、增資後總股數為834,952,125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臺幣
8,349,521,25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附有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
等既得條件,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其股份權利受有限制,員工達成既得條
件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上市股份相同。
五、增資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參、股務代理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TEL:(02)2181-1911)。
肆、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訂於103年12月30日(星期二)採無實體方
式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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