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眾電腦:本公司債務人大眾電信公司經法院裁定宣告破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8款
1.關係人或主要債務人或其連帶保證人名稱: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03/12/26
3.發生緣由:
本公司債務人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12月26日公告收到台北地方法院
裁定重整程式終止併宣告其破產。
4.債權種類或背書保證金額及其所占資產比例:重整債權新台幣101,815仟元,占本
公司103年第3季合併財報總資產比例為5.83%。
5.債權有無保全措施:擔保債務之WiMAX設備估價68,229仟元。
6.預計可能損失:至103年第3季合併財報已提列96,400仟元損失準備,餘新台幣5,415仟元
將於103年度合併財報全數提列完畢。
7.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持續追蹤其破產進行狀況,依法維護本公司權益。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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