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1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40,000,000元
6.發行價格:預計以每股新台幣20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600,000
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之85%
計3,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
178.94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
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單位辦理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
或併湊不足ㄧ股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將訂定
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其他增資相關未盡事宜,授權由董事長
依實際繳款情形另訂之。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如:資金來源、發行數量、發行
條件、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
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有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而需要變更時,擬請授權董事長
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檔案,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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