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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2/08
2.公司名稱:龍燈環球農業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1,000,000股,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
年8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9712號函核准生效在案。因考量市場客觀環境變化及參酌
最近本公司普通股價格波動,故向金管會申請資金募集時間展延至六個月自103年8月12
日至104年2月11日止,本案業於103年12月4日獲金管會金管證發字第1030045647號函核
准備查在案。
8.因應措施:
(1)因應本公司順延辦理現金增資,本公司擬訂相關補償方案如后,並辦理完畢:
(一)適用對象:所有參與本年度現金增資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
(二)退款期間:103年10月15日前
(三)退款方式:
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103年10月15日前將認購股款
加計利息依「匯款通知書」所登載之帳戶退回,未留存匯款帳號者將以禁止背書轉讓支
票掛號方式郵寄至股東名簿所載之通訊地址。於103年10月16日尚未收到者,請與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連絡(電話:02-2586-5859),辦理
後續退款事宜。
(四)應退還款項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之款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
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1.38%(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3年10月3日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
註2:退款日暫訂為103年10月9日。
註3:利息之計算以小數點無條件進位至新臺幣元。
(2)承諾書
龍燈環球農業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4年8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971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有鑑於近期國內資本市場行情變化不定,?避免遽然訂價發行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且考
量認購人投資意願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龍燈環球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於2014年6月24日
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羅昌庚,擬展延本次籌資案之募集期間至2015年2月11日。若
因此募資期間延長,致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權利受損,本人羅昌庚願負賠償之責任
。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立書人:羅昌庚
2014年11月10日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繳款等相關事宜於決定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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