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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公司經民國 (以下同) 103年2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億元發行普通股2仟萬股,暨103年3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144,446,000元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103年8月7日經審一字第1030019228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8月12日金管證券字第1030030452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上開減少資本暨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本公司名稱:台灣巴克萊資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證券經紀商-經營在集中交易市場及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不接受客戶當面委託免設營業廳)及證券承銷商等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登記資本總額為10億元、實收資本總額為995,386,000元,分為普通股99,538,600股,每股票面金額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6號11樓(部分)。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三人、監察人一人,任期三年。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99年10月13日訂立,第一次修訂於100年12月8日。第二次修訂於101年10月18日。第三次修訂於102年6月20日。第四次修訂於103年2月26日。
(七)本次銷除股份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本次減除股份14,444,600股,每股票面金額10元。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本次發行新股2仟萬股,每股票面金額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10元。本次發行新股享有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本次發行之新股由本公司唯一法人股東英商巴克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數認購。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面額: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為12億元,每股票面額10元,分為普通股12,000,000股;實收資本總額為1,050,940,000元, 每股票面金額10元,分為普通股105,094,000股。
(九)增資暨減資計劃概要:增資為增加公司營運資金及減資為彌補公司累積虧損。
(十)基準日:茲訂定103年8月18日為減資基準日;103年8月19日為增資發行新股之增資基準日。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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