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元:久元電子股分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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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3年6月1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1,758,4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75,8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7498號函核准在案。另提撥新台幣435,060,775元,以現金股利發放之。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久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3. F401030製造輸出業。
4.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5.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6. 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7.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新台幣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增資前已發行股數118,594,1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185,941,04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埔頂里埔頂路99巷17弄13號。
(五)章程訂立日期:民國80年10月17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 ,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 擬以股東紅利新台幣11,758,4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175,8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9.914827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197,699,440元,分為119,769,94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配合業務成長所需。
(十)本次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另行公告並函知各股東。
三、經董事會決議:訂於103年9月7日為增資配股暨配息基準日,並依法自103年9月3日起至103年9月7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9月2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俾能享受配股、息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現金股利:本公司於103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435,060,775元,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股配發新台幣3.6684857元,發放日訂為103年10月9日,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支付。
五、本公司經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配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修訂,規定自95年7月1日起增資發行股票應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若 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集保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維護股東權益。
七、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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