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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內政部:評估結果並沒有另立「防災總署」的絕對必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14 18:33


 

高雄發生氣爆事件後,各界紛紛對國內防災、救災提供檢討等相關意見,前內政部長、現擔任台大教授李鴻源,則建議成立類似美國聯邦緊急管理署(FEMA)的「防災總署」,內政部今(14)日表示,經評估結果,我國並沒有另立「防災總署」的絕對必要。


內政部表示,各國行政體系不同,行政院就當前國家財政與政府瘦身政策原則納入政府組織改造,進行整體規劃我國災害防救體系朝「小而美、小而能」方向積極推動,且消防署將改制為「災害防救及消防署」,為實際災害防救工作「執行單位」,結合行政院「政策平台」、中央災防委員會「協調平台」與災防辦「幕僚單位」,進行橫向溝通和縱向連繫和執行,能有效發揮防、救災效能,因此並無另立「防災總署」的必要。

內政部指出,目前實施的「災害防救法」是以災害種類指定主管機關,主要是鑑於從預防、整備、應變及善後以防災一元化的考量,平時由各部會依權責辦理減災、整備工作,災時成立應變中心,動員各相關部會進駐,由主管部會首長擔任指揮官,整合跨部會能量進行應變,達到「平戰合一」的運作機制;馬英九總統也提到目前災害防救法已有相關規範,關鍵不在實質成立一個名稱叫「災害防救總署」的單位,而是相關災害防救工作可以有效率的推動。

內政部說,消防署將改制為「災害防救及消防署」,明定執行災害防救工作任務,訓練和要求將朝更專業、更積極的方向邁進,做為災害防救工作「執行單位」,結合「政策平台」、「協調平台」和「幕僚單位」3方平台,將更能有效發揮整體力量,對天然或意外災害來臨時,能做最佳的處理和應對,積極保障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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