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8/13
2.公司名稱:華立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重要報告及決議事項:
(一)通過本公司103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二)通過委任本公司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案。
(三)通過103年度預算修正案。
(四)通過對轉投資大陸孫公司通泰公司辦理清算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關於本公司擬對轉投資大陸孫公司通泰辦理清算案,業經董事會授權通泰公司代表人
(賴力弘董事)依法全權處理之。另向泰州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諮詢服務中心融資人民
幣七百萬元之光電扶持資金,截至目前已逐步到期,該筆債務因應通泰公司辦理清算
作業,將依當地主管機關規定之相關清算程式執行之。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