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美:勤美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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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3年06月0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二)以102年度盈餘轉增資新台幣77,187,470元;合計轉增資發行普通股7,718,7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千股配發20股,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勤美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鋼鐵冶煉業。
(2)鋼鐵鑄造業。
(3)鋼材二次加工業。
(4)鋁鑄造業。
(5)鋁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6)銅鑄造業。
(7)銅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8)其他機械製造業。
(9)五金批發業。
(10)建材批發業。
(11)電子材料批發業。
(12)其他批發業。
(13)五金零售業。
(14)建材零售業。
(15)電子材料零售業。
(16)其他零售業。
(17)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18)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19)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
(2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385,937,36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859,373,650元整(包含私募股份金額新台幣269,831,86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仁愛路四段八十五號四樓。
(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得連選連任,任期至106年6月5日。
(六)本公司章程訂立於61年9月1日,101年6月13日第36次修訂。
(七)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增資發行新股7,718,74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77,187,470元整,其發行條件如下:
1.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7,718,747股。
2.發行條件:
(1)無償配股發放予原股東之股票為7,718,747股。新股分派比例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配股分配時不滿一股之畸零股,一律按票面折付現金,其所餘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如遇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致每股配股比例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會討論處理之。
(2)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利相同。
(八)增資後已發行總股數 :普通股393,656,1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936,561,120元整。
(九)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9999 )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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