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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一、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8,338,2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增資新台幣83,382,2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3年7月02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509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盈餘配發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66,764,406元。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聚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2.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3.CC01050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4.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5.F113070 電信管制器材批發業。
6.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7.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8.F401010 國際貿易業。
9.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10.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11.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2.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13.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14.I601010 租賃業。
15.ZZ99999 本公司除前項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為83,382,203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
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516號10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
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7年4月8日(其次為第1次
至第16次修正,日期從略),第17次修正於民國103年6月23日。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400,000,000
元,分為14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917,204,230元,分為91,720,423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暨其他發行條件:
1、以截至102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41,691,100元及自資本公積中提撥新台幣41,691,100元,合計提撥新台幣83,382,20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8,338,2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2、將按配股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平均配發,盈餘轉增資每仟股配發50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配發50股之比例分配(合計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改派現金(股東得自行合併成一股,並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其股份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3、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十、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
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除前述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66,764,406元,每股配發新台幣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民國103年8月8日為普通股增
資配股、配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3年8月04日起至103年
8月0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3年8月3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3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16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購辦理過戶手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掛號郵寄者以103年8月3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為憑。
伍、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3年9月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陸、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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