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有保險 幸福有保障
鉅亨網新聞中心
存款保險是由金融機構向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投保並繳付保險費的一種政策性保險。若金融機構經其主管機關勒令停業,則由存保公司在最高保額新臺幣300萬元內,依法賠付存款大眾,以保障存款人權益並維護金融安定。
所謂的最高保額為新臺幣300萬元,意即每一存款人於國內同一家要保機構,其新臺幣及外幣存款之本金加利息,合計後在最高保額新臺幣300萬元範圍內受到保障。
那麼,民眾要如何知道往來的要保機構是否加入存款保險呢?凡加入存款保險之要保機構,依規定均需於其營業處所明顯處懸掛由存保公司發給之大型標示牌,民眾亦可至存保公司網站(http://www.cdic.gov.tw)查詢已參加存款保險之要保機構名單。
目前存款保險保障項目包括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至於目前銀行發行的可轉讓定存單(NCD)、存放於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存款,以及其他金融商品如黃金存摺、基金或是股票等投資型商品,無論該等商品是否標榜為保本,並不受存款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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