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詠電子: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四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18 14:34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1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ALLIED ORIENTAL INTERNATIONAL 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轉投資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45115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097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6097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對100%轉投資事業向「彰化商業銀行新竹分行」融資額度八千萬合約續展,簽訂新合約
,因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百分之五以上,故進行新增背書保證之公告。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0197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537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24511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6097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2.9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9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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