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涉嫌故意遺漏 合誠資訊上市前景堪憂
鉅亨網新聞中心
合誠工程咨詢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合誠咨詢”)披露的此次招股說明書可謂漏洞重重,報告期內因坍塌事故受處罰的案底只字未提,前五名的供應商采購情況毫無體現,諸多本應公布的重要數據未有表述,涉嫌披露資訊故意遺漏。
一、 資訊披露不全
1、前五名供應商、采購商資訊不全
在原材料供應和采購情況中,公司僅僅公布了2013年前五名供應商的采購情況卻沒有2012年和2011年的供應商采購情況,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準則》第四十四條規定,發行人應根據重要性原則披露主營業務的具體情況,包括:報告期內主要產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應情況,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價格變動趨勢、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重;報告期內各期向前五名供應商合計的采購額占當期采購總額的百分比。顯然,公司違反了此條規定。
2、報告期內研發費用披露不全

合誠工程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2012年、2013年的研發費用分別為227.63萬元、229.51萬元,而2011年的研發費用卻沒有相關數據。而根據《招股說明書披露準則》第四十七條規定,發行人應披露正在從事的研發項目及進展情況、擬達到的目標,最近三年及一期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等。
3、報告期內因坍塌事故受處罰的案底只字未提
“截至本招股書簽署日,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受到處罰的情況。”這是合誠咨詢”掛關於報告期內違法違規行為的表述。
但廈門安監局網站顯示,廈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曾在2013年1月份對合誠咨詢開出“罰單”:在2012年7月份發生的廈漳高速廈門段雷公山隧道拱頂坍塌事故中,合誠咨詢存在監理力量配備不足,履行職責不力等情況,被廈門安監部門處以“在全省范圍內處以三個月暫停a級信用考核結果的處罰。”。
二 、住房公積金部分人員未繳納 未繳納原因表述引質疑

報告期內,住房公積金未繳納人數包括進城務工人員,人數2011、2012、2013年分別是449人、433人、387人,占員工總人數分別約為39%、32%、29%。
合誠咨詢沒有為進城務工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給出的解釋是“依據《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第二條:“本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城鎮在職職工,均應繳存住房公積金。本市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單位和職工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因此, 公司未為進城務工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出臺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單位和職工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可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或者在戶口所在地購建自住住房的,可以憑購房合同、用地證明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擷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合成資訊情況是否符合“有條件的地方,城鎮單位聘用進城務工人員,單位和職工可繳存住房公積金”規定,合成資訊未為進城務工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有沒有爭取過上述進城務工人員意愿,等等疑問合誠咨詢未給出合理解釋。
三、應收賬款余額過高

報告期內,合誠咨詢2011年、2012年和2013年應收賬款凈額分別為 7,819.06萬元、9,042.10萬元和12,448.68萬元,占總資產比例的 37.71%、40.94%和 50.64%,應收賬款余額較高。
由於合誠咨詢主營業務為工程監理服務,項目服務期限長,項目完工后還存在較長期間的決算及質保期,故公司應收賬款存在賬齡較長的現象。公司主要客戶為路橋集團等路橋建設投資公司,為政府主導投資的大型國有公司,該等單位均具有良好的信譽,公司應收賬款產生壞賬的風險較低。
但如果未來公司業務收入持續增長,預計應收賬款余額將同步繼續上升,將給公司帶來一定的營運資金壓力並加大產生壞賬損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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