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轟市府違法失職、圖利財團  環團赴監察院陳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31 11:24


 

記者簡怡欣/綜合報導


松菸大巨蛋護樹一個月多,昨(30)日護樹志工前往監察院陳情,直指建商遠雄違法虐樹罪證確鑿、北市府違法失職、圖利財團;並批大巨蛋案已遭糾正5年,監察院也無作為。

松菸護樹多次痛轟大巨蛋移樹工程不當,昨前往監察院陳情;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表示,監察院糾正大巨蛋已近5年的時間,但北市府沒有任何糾正違失改善,呼籲監察院應儘速落實監察院職權。

環團質疑,移樹工程嚴重毀損多株樹木;建商夜間以超出5倍進出車次大量輸運廢棄土,且有違環評法進行疏運;建商未依照環評將基地忠孝東路側進行完整的道路退縮;公務人員違法失職,涉嫌圖利財團。為此,環團提出4大疑問3訴求,要求「松菸路樹,一棵不移」:

四大疑問:

一、 專簽公文: 1. 為何100年10月31日市府曾發文表示「爾後本府各機關、學校任何移樹案應事先審慎提出不移樹的替代方案,若一定要移樹,請先報府協調處理」,但在100年11月才開工的巨蛋,明明早已知道工程需要移樹,卻在103年3月17日才提出移樹案的處理?

2. 明明在大巨蛋工程開工前就已知道需要移樹,當時工程進度為0%,這當中是否存在矛盾?是否有明顯疏失?專簽公文說明第七點提到「擬依移植廠商建議將樹木一次斷根後隨即進行移植作業」,該說明是否合乎移植相關規範,市府簽核此公文是否有疏失?

3. 承上述疑問,為何在103年3月17日的專簽公文中,在針對「以路就樹」的說明時,可以用結構體已完成60%為理由來說明「以路就樹」無法執行?

二、 為何大巨蛋工程從未提出任何不移樹的方案?

三、 為何「臺北體育園區」裡面只有巨蛋勉強可以稱為體育設施,其它建築皆為商業用途如:影城、商場、旅館、辦公大樓,直接導致交通巨大衝擊,間接導致道路需要拓寬、行道樹需要移植?

四、 忠孝東路在原始設計中就已計劃拓寬,但在環評審查決議中被要求「再」退縮一車道,為何遠雄最後並沒有依照決議再退縮一車道?反而是利用原始設計中本來就已拓寬的道路寬度硬是增加一車道?若依照環評決議再退縮一車道,是否有機會針對楓香設計出「以路就樹」的方案?

三點訴求:

一、 要求遠雄及市府為其違法及失職之處正式道歉。 我們要求遠雄及北市府為不當開發道歉、為粗暴移植道歉,並將已經移植的樹種回來,若行道樹有任何受傷、死亡,皆應由市府對遠雄主動加重開罰。

二、松菸路樹,一棵不移。 由於台北市政府的不當開發---選擇將巨蛋蓋在不適合的地點,並縱容遠雄興建超過當地交通所能負荷的商業設施,直接導致行道樹需要移植,我們堅持松菸周邊的行道樹一棵都不能移,不能讓行道樹變成不當開發的受害者。

三、沒有保留,沒有開發。 我們要求市府改變工程的核心思維,重新審視現有的都市景觀其保存價值,在保留與發展之間取得平衡及協調,積極思考在保留的情形下融合出新設計的可能性(例如民間版的光復南路路型變更方案),莫讓不當開發傷害台北市。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