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茂電子: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103年2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4月17日金管證發字
第1030012130號函同意申報生效。
貳、茲依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
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1.債券持有人依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
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第十八條由
本公司提前贖回,或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外,本公司
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2.發行期限:5年。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之償還資金將由每年營運所產生之資金項下及其他方式
支應。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興建廠房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0。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
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目前登記資本總額為
新台幣4,500,000,000元整,分為4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
376,759,86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
民國103年3月31日止,共計新台幣8,743,438仟元。
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二、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如受託契約所定。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7號3樓。
十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
1.承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約定事項:主要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銷售之權利及事
務。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不適用。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不適用。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
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
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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