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恬:蒙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三年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3年5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民國102年度盈餘分派案,分派股東現金股利32,024,727元,茲訂定民國103年6月5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配發1元(包括盈餘發放0.45元及資本公積發放0.55元)計算不足一元之畸零股款部份,分配方式為無條件捨去,差額部份依股東畸零股款餘額大至小逐一滿足至1元,分配至符合現金股利總額為止。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並自民國103年6月20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貴股東之現金股利帳號如未辦理變更、撤銷以致退匯,需自行負擔退匯改寄支票之郵資費用。
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3年6月1日至民國103年6月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3年5月31日(星期六)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提前於民國103年5月30日(星期五)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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