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顧問:市場需求倒逼低價藥價格松綁
鉅亨網新聞中心
5月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宣布,為鼓勵藥企生產低價藥積極性,減輕患者使用高價藥的負擔,國家取消280種低價西藥和250種低價中成藥的最高零售價,生產企業可在西藥費用日均不超過3元、中成藥日均費用不超過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價。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郭凡禮表示,這是國家對低價藥價格管理開出的“新處方”,促使“物美價廉”的低價藥重回市場。此次放開的280種西藥、250種中成藥的共性都是面臨退市的低價藥。低價藥入市,一是降低患者的用藥成本,二是在切除“以藥養醫”的毒瘤后,低價藥品和高價藥品之間大都存在一定替代關係,醫生在處方里選擇低價藥的可能性增大,由此低價藥覆蓋面將更廣,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之前,由於低價藥的消失,藥品依賴者患者不得不使用價格更高的替代藥品,隨著低價藥價格管制的放開,低價藥將大量涌入市場,許多患者可能會放棄使用高價藥轉而使用藥效相同的低價藥,高價同效果藥品市場將會受到較大沖擊。
放松對低價藥品的價格控制,表明單一的限價方式並不利於我國低價藥品產業的發展,而是應該采取動態的價格調整模式。近年來,一些藥企在政府藥品招標采購中惡性競爭,部分納入醫保范圍的低價藥招標價格遠遠低於生產成本。加上原材料、勞動力和環保等成本不斷上漲,部分藥品用途不廣、用量少等原因,一批日均費用數元以下的藥品廠家限產或停產,導致患者用不上低價質優的藥品。
中投顧問產業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扈志亮指出,改進低價藥價格管理方式,有利於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調動企業生產供應和醫院使用低價藥品的積極性,滿足臨床用藥需求。同時,抑制高價藥品不合理使用,優化臨床用藥結構,降低醫藥費用總體水平。
要解決低價藥生產、供應和臨床使用問題,醫療機構和醫生是繞不開的重要環節。必須加快落實相關醫療改革措施,提高醫院、醫生使用低價藥的積極性,以切實保障生產企業的合理利潤,滿足患者需要。另外,必須要有配套的政策,例如確定低價藥在醫療機構的藥品比例中必須占到一定的比例,或者在報銷政策上更多向使用低價藥傾斜甚至全部報銷,才能引導醫生更多地使用低價藥。在藥品采購招標環節,也應讓醫院自主決定購買方式及買什么、買多少、什么價格、怎樣付款等。
此次零售價的放開,從藥品生產來看,零售價的放開將促進低價藥的生產,低價藥將會大量入市;從銷售來看,醫藥切除“以藥養醫”的毒瘤后,低價藥品和高價藥品之間大都存在一定替代關係,對低價藥的青睞度會增加,醫院終端的銷售相比以往更容易;從流通來看,藥品電子商務的政策性利好,將縮減中間流通環節成本,盡管低價藥相比以往出廠價略高,但在終端市場能繼續延續“低價”的風范。
取消低價藥品最高零售限價后,並不會增加群眾負擔。低價藥品是生產企業眾多、競爭比較激烈的藥品,放開最高零售限價,市場實際交易價格不會出現普漲現象。盡管單價利潤空間較小,但市場接受度高,通過“走量”既能給企業帶來穩定的收益,又能提高在市場上的知名度,因此上市醫藥企業還是會向低價藥領域發力,而且上市公司憑借雄厚的資金,發揮規模生產的優勢,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對龍頭醫藥生產企業來說是利好。
價格放開后,企業可以更加靈活地制定市場價格,保證產品合理的利潤空間,從而提高低價藥的生產、銷售積極性,以滿足患者的用藥需求。同時,合理的利潤空間保證了藥品生產企業投入資金用於更新改造生產設備、健全質量保證體系、提升產品質量等,將更有利於醫藥行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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