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洧: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之相關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09 18:40
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於桃園市觀音區觀玉段88地號之土地一筆
2.事實發生日:106/5/9~106/5/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總面積:1,480.49平方公尺,折合447.85坪
每單位價格:50,000元/每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2,392,5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祥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監察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該土地毗鄰本公司擬規劃興建觀音廠區現址,有助於廠區整體的擴展使用及產能提升。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亞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無
4.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無
5.前次移轉日期:民國103年3月17日
6.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16,531,151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買賣契約書約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報告書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元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每坪5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鄭義嚴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0) 北市估字第00017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配合公司電池包及CKD廠未來建廠營運所需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6 年5 月9 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因交易相對人祥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與監察人皆為關係人, 本案除董事會
通過後,仍需提股東會決議,方可進行
土地整併事宜及補行公告。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22,392,500元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一瀉千里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