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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





    2024-06-26
  • 台股新聞

    學校、社福電價優惠不變 台電:但114年起由各主管機關自行補貼

    有關近期外界質疑台電將取消針對社福團體及學校等電價補貼,台電今(26)日表示,學校、社福等團體仍享有電價優惠,並無變動,在今年 3 月的電價費率審議會已通過,自 114 年起,減收之電費得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經費支應。台電表示,根據電業法規定,社福團體、學校電價補貼,得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經費支應,行政院已指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相關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