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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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企業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勤業眾信國內稅務負責人張瑞峰資深會計師今(7)就企業利息支出申報三個重要觀念分享,協助企業掌握重點損益查核趨勢,了解國稅局審查重點,以在報稅時可更完整遵循所得稅法相關規範俾利減少與國稅局間之爭議。1. 營利事業資金貸與他人未取利息或收取利息偏低者,應調減利息支出 營利事業如一方面借入款項支付利息,一方面貸出款項並不收取利息,或收取利息低於所支付之利息,對於相當於該貸出款項支付之利息或其差額,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 97 條第 11 款規定不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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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自今 (113) 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https://tax.nat.gov.tw) 自今年 8 月 15 日起提供新版「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系統」軟體供下載使用,並新增線上繳稅功能,除可選擇晶片金融卡及活存帳戶,首度開放信用卡繳稅功能,繳稅方式更加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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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3)日彙整受理申報案件初步統計,截至今年 5 月 31 日之總申報件數及繳稅金額與上年度比較,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件數,分別年增 3%與 3.18%,綜合所得稅稅收淨額較前一年度增加 8.29%,但營利事業所得稅稅收淨額受到去年獲利衰退影響,年減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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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 11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季節,達一定門檻的企業依法令規定需申報關係企業交易,以及備妥移轉訂價三層文據。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 (8) 日舉辦網路研討會,探討關係企業交易申報、移轉訂價相關文件編製注意事項,分享移轉訂價查核實務以及針對 BEPS 最新動態進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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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1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 113 年 5 月 1 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為協助納稅義務人順利完成申報,該局彙整結算申報新措施重點,提醒納稅義務人多加注意:一、公司於我國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依規定申請適用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購置自行使用先進製程之全新機器設備投資抵減者,可分別按當年度支出金額 25%及 5%,抵減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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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即將來臨,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昨 (23) 日舉辦研討會,針對最新稅務法令更新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變動與注意事項等議題,分享如何有效掌握申報重點及最新稅務實務發展,降低申報錯誤風險。首先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制度 (CFC) 於 112 年 1 月 1 日開始正式上路,於今年 5 月首次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除了符合 CFC 豁免資格規定外,須遵循「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