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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一街3號2樓N棟會館(台元科技園區三期多功能
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2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102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道德行為準則」訂定報告
(5)「誠信經營守則」訂定報告
(6)其他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式」修正案。
(2)申請股票上櫃案。
(3)擬於上櫃前辦理現增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依相關法規報請股東會核議原股東放
棄認購案。
四.其它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3年4月18日起至103年6月1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
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3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
分前,親自駕臨或掛號(以4月17日郵戳為憑)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登記,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電話(02)2361-1300。
(二)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及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1)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
(2)提案規定:提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含標點符號)
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3)受理期間:103年3月31日至103年4月9日下午5時正(以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蓋妥原留印鑑後,以掛號寄回,並敘明提案人姓名、身分證
字號、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以便董事會回覆審查結果。
(4)受理處所:新竹縣新豐鄉精工路53號,電話(03)5599999#508 梁小姐。
(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三)前述未盡事宜,擬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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