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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拉德:公告本公司與台灣尼奧克斯公司簽訂之總經銷暨品牌授權契約移轉亞洲生化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103/04/2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亞洲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不適用


4.變更之原因:

 本公司於102年6月14日簽署總經銷暨品牌授權契約書,契約原為『台灣

 尼奧克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台灣尼奧克斯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現『 台灣尼奧克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將原契約之權利義務

 移轉予『亞洲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變更之內容:

 『台灣尼奧克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將原契約所有有關之權利義務移轉

 予『亞洲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補充原契約第11.3、11.8條規定。

6.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業於103年3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103年4月28日簽訂移轉協議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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