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和碩: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1.被取得股份公司:佳能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450,468,407 股。

2.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碩)

(2)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55,236,195 股


(3)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2.26%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永碩聯合國際(股)公司(以下簡稱永碩)原持有佳能企業(股)公司55,236,195 股,永碩為和碩轉投資持股達100%之被投資公司,因永碩與和碩進行簡易合併,合併方式採吸收合併,合併基準日為102年12月31日,和碩為存續公司,因而取得佳能企業(股)公司55,236,195 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無。

5.取得股份之目的:因吸收合併取得佳能企業(股)公司股份。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7.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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