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德:澄清103/04/25經濟日報C6版新聞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25
2.公司名稱: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法人估公司每股稅後純益(EPS)可望達2.4元,下半年更有三筆新案
貢獻下,全年每股獲利7元起跳。」及「...冠德首季EPS有機會達2.4元...」
7.發生緣由:媒體自行評估報導,不予評論。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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