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移轉利益龐大 北市容積銀行利益用於建設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18 15:36
現行的容積移轉制度,開發商跨區取得道路用地,再以捐地方式,將容積移入開發區,從中容積增額利益,動輒高達數十億,不過私地主賣公共設施保留地,卻沒有獲得合理價格,台北市政府率先推動容積銀行,由政府作樁,避免不當操控炒作,北市都發局長邊泰明說,未來容積銀行上路,台北市還有將近六百公頃的潛力開發區,約有上兆的容積利益,未來都可以用於公共建設。(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都發局長邊泰明說,現行的容積移轉制度,曾有案例,開發商在大安區、中正區購買道路用地,將取得的容積透過土地捐贈,將容積移入內湖科技園區,以目前的市價看,這個開發商因為容積移入,在內湖取得的容積價格高達九億多元,向私地主用公告現值購買的土地只要兩億多元,中間的價差利益將近七億元,都落入建商口袋,另外信義區五段一處豪宅,從士林、中山、萬華等地區購買道路用地,移入一千兩百七十五坪的樓地板面積到信義區,從信義區一坪一百八十萬元房價算,開發商獲得容積移入的樓地板價值,高達二十三億元,容積移轉的利益高達十七、十八億元,局長邊泰明說,北市府訂定的容積銀行,未來的容積增額利益,將可以歸於政府,用於公共建設,而最近三年,北市府一共核給了三百五十億元的容積,而台北市還有約五百九十二公頃的潛力都市更新,整體開發地區,約上兆以上的增額容積利益,未來這些利益都可以用於公共建設。
而現行的容積移轉制度,北市府也訂定,容積銀行上路後,會有三年的落日期限,會不會造成這三年內,建商、開發商大量移入容積?私地主也大量拋售?邊泰明說,這三年緩衝期,會規定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的移入容積,一定要有五成的容積,是透過付容積銀行代金的方式取得,局長邊泰明坦言,現行的容積轉移制度,掮客口袋裡囤積多少容積,沒有人知道, 所也有部分建商反而樂見容積銀行制度,可以讓容積的市場價格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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