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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1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倫揚高科(韶關)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湖南永箔科技有限公司及倫揚高科(韶關)有限公司均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978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443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443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465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協助申請銀行融資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依合约内容
(2)價值(仟元):39109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547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087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銀行授信合約到期
(2)日期:
銀行授信合約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9945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443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1.2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7.6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2年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核閱數
2.人民幣依台銀103/02/28即期中價匯率1 : 4.962換算
3.被背書保證公司所提供擔保品價值依鑑價公司的鑑價報告之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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