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虹:澄清工商時報有關本公司本年度配發股利情形及獲利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21
2.公司名稱:長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報導中提及『...外界預期,若依往年配發股利比率,有可能會配到10元
現金,現金殖利率則可望突破10%大關。...接下來長虹南港「菁英」可望在第2季
完工,加上林口先建後售案「世紀長虹」也在第2季開盤銷售;法人估計,2案可望
為長虹貢獻EPS約13~16元...』。
7.發生緣由:有關本公司本年度配發股利情形及獲利之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公開財務預測,且董事會尚未決議本年度股利分派案,相關
報導係媒體引用法人估計及自行臆測之內容,並非本公司提供之資訊,本公司特此
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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