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其祥: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會召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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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1號13樓(群益大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2013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2013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201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2013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5/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3年5月1日
(星期四)下午4點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
97號B2),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5月1日(最後
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
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
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3年4月23日起至民國103年5月
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民國103年5月2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
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
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其祥生物科技控股有限
公司(地址:110台北市松山區松江路51號8樓)
(3)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
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
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
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03-5000)。持
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
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
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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