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億科技:刪除103年3月營收公告備註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11
2.公司名稱:信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經主管機關指正,原103年3月營收公告備註欄「本公司因D1手機款項已全數
收回,致103年3月自結損益認列相關收益約2億元於其他收入中。」非為營收公告應註明
事項,故由重訊說明。
8.因應措施:刪除營收公告備註欄及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因民國101年度D1手機款已全數收回,故迴轉101年度手機存貨
跌價損失及其他差額收入約2億元,但其正確帳務處理金額,應以103年第一季會計師核
閱完竣之財務報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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