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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神巧克力夯 帶超過6公斤回國海關不放行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規定,從國外帶回食品時,單項產品價值不到1000美元,不超過6公斤,可以不必申請查驗,但是如果超量、超額,又沒有輸入許可,海關將不會放行;最近國內掀起日本雷神巧克力風潮,不少人趁出國大舉購買,財政部關務署提醒民眾不要超量,以免卡在海關;另外,網購郵包進口的免稅額為3000元,以雷神巧克力來換算,大約是6-7公斤左右。

關務署指出,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輸入經衛生福利部公告的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應向食藥署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經查驗結果符合食衛法相關規定者,始得進口;非供販售的食品,單項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重量6公斤以下,可不必申請查驗。


關務署表示,民眾趁出國時買回雷神巧克力,如果超過6公斤,必須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取得輸入文件,否則海關不會放行;另外,帶回國的食品,每人最高有2萬元免稅額;至於網購郵包進口免稅額為3000元。

關稅署指出,海關估算每公斤雷神巧克力完稅價約430-450元,6公斤還不用課稅;超過免稅額部分,須繳關稅及營業稅,以巧克力來說,關稅為10%、營業稅則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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