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紹史:必須深化審批制度改革 防控審批腐敗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05 16:23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
金融界網站訊 3月5日下午3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就“經濟社會發展與宏觀調控”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今年中央預算內投資在財政並不寬裕的情況下又增加了200億,達到了4576億元。徐紹史強調,這個錢主要是調結構、補短板,而且要用在刀刃上,讓它真正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我們也對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分配方式做了大幅度的調整,壓減了一般競爭性專項50%,投資近40%,通過調整,集中了1000億元用於加大對一些基礎性、全域性和戰略性項目的支援,主要是用於棚戶區改造、保障房建設和配套基礎設施,用於加強“三農”,用於社會事業和社會治理,用於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節能環保和生態建設,用於邊疆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發展,用於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
他強調,要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這筆錢,必須深化投資和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的要求,發改委已經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44項,而且修訂了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需要中央政府層面核准的項目減少了60%,我們把31項量多、面廣、單項金額少的投資補助貼息項目也下給了地方政府去管。
對於大家關心的“放的時機成熟不成熟、放了之后會不會亂”的問題,他認為,該放的就要放開、放到位,該管的要管好、管到位,放管結合。放的時候,權利和責任要同步下放。同時,調控和監管要同步強化。
徐紹史還提出了解決這一問題的四個措施,一是規範審批、核准備案,公布權力清單,而且要簡化手續、優化程式,在線辦理,限時辦結,把審批變成一種服務。二是我們和相關部門要建成縱橫聯動協管的機制,我們審批一個重大項目經常會涉及到土地、環保、貸款、建設等,所以相關部委就必須密切配合。因為這些部門往下去還有一套機構,一直到縣,有的甚至到鄉鎮。所以我們初步形成了一個縱橫聯動協管的機制,來保證該放的放開,該管的管住管好。三是加強規範的約束力。很多重大項目不批了,但是規劃還是批的,批了規劃之后,加強規劃對項目建設的約束力。四是加強資訊化建設,要通過在線辦理、相互聯網,爭取在網上審批、在網上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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