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耀: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4/20 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光耀訂單能見度到6月以後,預期第2季出貨表現優於前一季。光耀第2季營收相比第1季 可望有兩位數的成長,第3季又是中小尺寸相關應用的傳統旺季,出貨表現可望維持成長 動能。法人預估,光耀今年營運逐季攀高,全年營收可望成長30%,獲利同步走揚。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上述報導關於本公司未來營收及獲收資訊,本公司並未發佈財務預測之消息, 係屬法人、媒體臆測,特此澄清,請投資者自行審慎判斷。 (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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