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2/12/3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不適用
5.異動原因:不適用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2/06/24~105/06/23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全體董事席次缺額已達三分之一,本公司將依法擇期召開臨時
股東會補選董事。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