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公告

富邦媒:momo3台已獲准停播。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2/27

2.公司名稱: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各系統台已獲NCC核准停播 momo3台。

6.因應措施:不適用。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為強化公司效率化之經營,並評估公司現有之資源設定後,

以經營兩個頻道為最佳的營運組合。

藉透過各系統台向NCC申請停播效率較差之momo3台業已獲准。

經評估減少momo 3台之營運,對本公司整體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
    Empty
    Emp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