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工銀:公告本行受金管會核處新臺幣100萬元處分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處分機關金管會
2.事實發生日:103/02/2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行買入被台灣證券交易所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股票,違反
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0條第2項規定
4.處理過程:本行自行發現後,已加強改善內部控制,並提報本行董事會及主管機關在案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罰鍰新臺幣100萬元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行已重新檢視內部流程並強化作業管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