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議若沒過 江揆:知道所蘊含的政治責任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27 17:11
立法院明天將針對行政院提出的「地政士法覆議案」進行記名表決。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27號)在立院答詢時表示,他知道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中對覆議案重視的程度,所以不管覆議過與不過,他都知道裡面蘊含政治責任的意義。(程平報導)
對於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詢問,如果覆議沒有獲得立院的支持,江揆是否要道歉。江宜樺說,他清楚覆議過與不過,所蘊含政治責任的意義。
蔡煌瑯並說,過去立院內政委員會在討論此案時,內政部長李鴻源支持這次的修正,因此28號的表決就是江宜樺與李鴻源的PK戰。李鴻源則表示,內政部過去提出的說帖,其實與行政院是一致的,因此在立院完成地政士法的修正後,才會爭取3個月緩衝期。江宜樺則表示,他與李鴻源一起對答,難道蔡煌瑯看不到一致性嗎?還說蔡煌瑯很辛苦,找不到隙縫,更「浪費社會大眾對這件事的關注」。
江宜樺並說,之所以不利用3個月緩衝期再提修法,而是提覆議,主要是對還沒進入修法程序的事沒把握,但可以確定已經三讀過的法律,有不當之處,就要立即處理。至於蔡煌瑯要江宜樺看看立院外陳情地政士的怒吼,江宜樺則說,他看到的是全國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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