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瑋:公告本公司與皇冠大車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車體廣告出租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3/02/2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皇冠大車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03/01至108/02/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由皇冠大車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團體單位所屬之車輛提供車體四門及車內2格插卡
出租張貼廣告業務,供力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刊登車體廣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車體廣告尺寸、位置、圖形、文字須符合政府法令辦理,且不得違反社會善良風俗與
侵犯他人著作、商標及肖像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未來增加營業收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營業項目擴大營業收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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