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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3/01/2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等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三年期新台幣12億元整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100年聯貸案之未清償餘額暨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三年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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