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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材:澄清電子時報103年1月14日對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電子時報頭版

2.報導日期:103/01/14

3.報導內容:業界傳出台積電為蘋果新款旗艦智慧型手機代工的指紋辨識晶片,將從第2


. 季起轉進12吋晶圓廠、採65奈米製程生產,且為確保良率,台積電將全面收回原本交

. 由精材、大陸蘇州晶方、日月光的後段晶圓級封裝(Wafer Level Packaging;WLP)業

. 務,恐將引發供應鏈大地震。不過,相關廠商均未證實相關訂單傳言。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所載係屬媒體之臆測,本公司不對單一客戶

. 業務狀況做任何評論,亦不主動發佈財務業務之預測,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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