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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羽絨衣應標填充含量 否則罰2萬至2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13 17:41


不少民眾冬天穿羽絨衣保暖,經濟部商業司修改商品標示法的「服飾標示基準」,將羽絨和羊毛列為法定學名,衣物如果填充羽絨,含量超過百分之五,必須標示所含的比例。羽絨和羽毛的成本與保暖效果差別大,經濟部認為這項規定將有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和維持市場秩序。(戎華儀報導)

經濟部商業司科長陳威達指出,市面上部分羽絨外套填充的羽絨含量不高,但是現行的「商品標示法」並沒規定衣服要標示羽絨含量,造成消費者無法從價格和衣服的標示區別,因此經濟部修改規定,將在近期公告實施,並給廠商一年的緩衝期,未來羽絨衣如果沒有標示羽絨含量,限期改善後如果沒有改正,可罰兩萬到二十萬元。


陳威達:『現在政府規定,如果是羽絨大衣的話,你要標示你這件羽絨大衣裡面,當然包含了羽絨跟羽毛,你要把羽絨的百分比的成分標示出來,這樣才是童叟無欺。』

根據新的規定,羊毛纖維製成的服飾,纖維含量不少於百分之九十五,可以標示是「純」羊毛製品,但填充羽絨的服飾不得標示含量「純」或有「百分之百」的羽絨或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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