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材:澄清電子時報對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電子時報第4版
2.報導日期:103/02/11
3.報導內容:關於8吋WLP良率攀昇,精材接手機台獨立生產之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所載係屬媒體之臆測,一切依公開資訊觀
. 測站之公告為主,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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