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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華:建議一帶一路項目選擇香港為仲裁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香港財華社專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今天在十三五規劃與香港機遇高峰論壇上指出,建議內地企業與海外企業,在一帶一路合作項目上,選擇以香港作為法律仲裁解決的地點。香港為使用普通法的地區,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亦有不少是採用普通法,如馬來西亞、新加坡、巴基斯場和印度等。此外,又建議中外企業簽訂合約時,定明以香港法律作為合同適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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