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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嘉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4年度員工及董事 酬勞及發放方式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31 21:40

第三十四條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31 2.公司名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5年03月3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 (1)員工酬勞為新台幣3,763,741元。 (2)董事酬勞為新台幣1,505,497元。 (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本案經股東會通過修正章程後,始得執行發放作業。 (4)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5)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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