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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聯嘉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更換股務代理機構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31 21:40

第三十四條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31 2.公司名稱:聯嘉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 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擬自民國105年08月01日 起改委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配合業務需要,本公司股務作業相關事務於民國105年08月01日起委由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各股東如需洽辦有關 股票過戶、質權設定或撤銷、領息、配股、變更地址、印鑑更換掛失及 其他股務作業,請逕洽或郵寄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 代理部辦理。 (2)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電話:(02)2504-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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