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補充說明104年10月29日本公司同意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台新金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之相關 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04/10/29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合併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05年3月1日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基於實際作業需要,擬將合併基準日調整為105年4月24日。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於105年2月26日之補充說明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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