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17 2.公司名稱:茂迪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台灣經濟日報C3版 6.報導內容:「法人估茂迪本季每股純益有望挑戰1.6元,是同業中的佼佼者, 第2季持續維持1元左右,上半年挑戰2.6元」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並未發佈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該報導所載內文及數字係為法 人及媒體臆測推估,本公司特此澄清。 (2)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9.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