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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16 2.公司名稱:高僑自動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金額如下: 董監事酬勞:新台幣 6,668,721元 員工現金酬勞:新台幣10,003,082元 員工股票酬勞:新台幣 0元 (2)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 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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